你到底留下了什麼?:數位遺產(四)
在實體世界中,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:「我買的東西當然是我的。」而在過世之後,這些物品的所有權就自然轉移給繼承人,再明白不過。可是,在2016年的數位世界,我們買來的東西可能根本就不屬於自己。這篇就來談談數位時代消費者的困局。
在實體世界中,我們理所當然地認為:「我買的東西當然是我的。」而在過世之後,這些物品的所有權就自然轉移給繼承人,再明白不過。可是,在2016年的數位世界,我們買來的東西可能根本就不屬於自己。這篇就來談談數位時代消費者的困局。
每個人都可以分別用兩種視角看待「數位資產」:創作者與消費者。對消費者而言,數位資產包括你在網路上購買的東西,像是音樂、電影、電子書等;也包括電子帳戶,像是PayPal、比特幣。如果你是創作者的話,自然也包括你寫的文章、拍的照片、畫的圖畫、編的歌曲,拍攝的影片。
數位遺產的所有權是眼下極為棘手的問題,簡單來說:我們付費得到的東西很多時候根本不屬於我們。Everything as a service。我們買到的是服務,不是購買物本身。「什麼都有」與「一無所有」從來不曾像這個時代這麼接近。然而,一旦考慮想要怎麼樣被記住?想要留給後人什麼東西?就不得不開始釐清,究竟我們真的擁有什麼東西,又能如何處理。
我時常想到死亡,以及我死亡後的世界。不,我指的不是天堂或地獄的景象,而是我曾活過的這個世界,在我死後會是什麼模樣。而曾經活過的我,又會對未來造成什麼影響。我會在心裡盤點我擁有的少少的東西,想像死後這些東西會流落到哪裡去。其中,讓我最為難的,偏偏是我財產中佔比最大的一塊:數位資料。